暖心!一项目完成回迁安置******
本报讯(王兴国记者邢汉夫)记者从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获悉,近日,哈尔滨市农业博览中心项目顺利完成回迁安置,涉及196户、40200平方米的538套房屋全部选择完毕。
据了解,南岗区城市更新局将农博项目选房进户工作当作2023年为民办实事的第一件大事来抓,4日,选房工作正式启动。为了确保选房公开公正,该局邀请公证处人员全程录像,公布举报电话,邀请所在社区和群众代表全程监督,设立预选室张贴户型图,讲解户型、朝向、使用面积换算系数等居民关心的问题,为预选工作做好充足准备。
选房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已公示的选房顺序,设立选房、开票、政策咨询、信访接待等10个工作组,同时配备引导员,为每名选房人全程提供服务。通过连续4天的工作,196户、40200平方米的538套房屋全部选择完毕。
下一步,南岗区城市更新局将积极协调物业公司,跟进居民入户工作,力争在春节前让每户居民领到新房钥匙,为农博项目回迁安置工作画上圆满句号。
宁夏: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日前,宁夏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自今年1月1日起,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据介绍,《通知》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通知》规定,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
《通知》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
《通知》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80-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通知》介绍,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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