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元素年俗好物受宠 看年货“购物车”都有些啥?******
随着“兔元素”年俗好物一起装进购物车的还有“家宴”预制菜;身着汉服去拜年,新年穿搭年味儿满满。
今年过年除了回老家,还要“出去浪”——没想到,00后、80后才是恋家的那一批人,70后更愿意出门旅行过年,享受外面的风景。
吃
家乡人带家乡货
年夜饭“一发入魂”
食品类依然是年货消费的主角,电商平台肉类、鱼类的成交量都出现了较大幅的增长,零食水果中车厘子、樱桃成交量较大,金额同比增长一倍以上。
当然,对于中国人来说,过年前购买再多食材,都是为了那顿一发入魂的年夜饭。 年货节开启以来,肉类、水果、休闲食品等节庆食材的消费都出现了明显增长。
年夜饭的餐桌不仅丰富多彩,而且还讲究很多寓意。比如,很多南方餐桌上会有各种做法的丸子,寓意团团圆圆;基本上家家餐桌上都会有鸡,寓意吉祥如意;鲍鱼、鱼和牛肉则寓意招财进宝、年年有余、牛气冲天。年货节期间,鲍鱼成交额同比增长超过10倍,鱼成交额同比增长近5倍,其他品类也有相当的增长。
此外,近几年,很多人逢年过节必晒菜单,家庭大厨越来越多。现在越来越多的菜品调料、预制菜等使普通人也能轻松做“大菜”。数据显示,年货节成交额最高的菜品调料是火锅底料、酸汤肥牛调料、酸菜鱼调料、麻辣香锅、水煮肉片调料。不少品牌商家、老字号都在线上推出了年夜饭预制菜,搭配好各种菜系和口味,为家宴增加新意。
抖音平台数据显示,超4000款年夜饭预制菜节前上线。做成了年年有鱼锦鲤造型的八宝饭、麻辣鲜香的川味家宴套餐、富含海参鲍鱼花胶的佛跳墙盆菜居于年夜饭美食销量前三。广式名菜猪肚鸡煲汤半成品和胶东花饽饽兔年礼盒也销售颇丰。
团圆年里少不了来自家乡的味道。在众多地方特色风味中,柳州螺蛳粉、河南红薯粉和青岛大虾备受欢迎,销量在年货节期间居于前列。广西沃柑和新疆大枣夹核桃糕紧随其后。
穿
新年要有仪式感
“穿上汉服年味就上来了”
穿新衣、拜新年……今年春节的“新衣”有什么样的新潮流?抖音电商服饰行业通过洞察发现:对于年轻人来说,“年货节”满足的不仅是消费需求,更是热闹喜庆的新年仪式感。
国风汉服品类方面,随着“穿上汉服年味就上来了”话题涌升抖音种草榜TOP6,50多位汉服达人全面参与,多个汉服商家也加入这场新式拜年风潮中。钟灵记汉服、十三余旗舰店、重回汉唐旗舰店等商家,通过主题短视频圈粉无数,又通过掌柜携手KOL出镜拜年直播,实现了沉浸式种草。
热闹的新年氛围下,“是时候秀我的新年战袍了”和“兔年限定穿搭”两大话题引发消费者广泛讨论和关注。千万级粉丝量级的明星、达人紧跟热点,提前分享过年回家“妈见夸”的保暖穿搭、大年初一到初六的不重样装扮等内容,提前在春节场景中展现了汉服、生肖服、保暖内衣、马丁靴等服饰货品的新潮态度。大量网友在话题下主动秀出自己的新年穿搭,相关话题总播放量超过2.4亿。
用
买年货北方人“念旧”南方人“尝新”
“兔元素”年俗好物热销
2023年年货节期间,春节传统习俗的传承成为消费者心中的主流,购买年夜饭、传统美食、土特产是“基本操作”,购买春联、年画、剪纸、装饰等提升过年气氛的产品也成了新春“标配”。
孝敬长辈、关爱亲友是另一大消费趋势,七成网友表示会购买孝敬父母的商品,如营养保健品、酒类、糕点等,也有近三成网友表示会购买书籍教育产品等儿童用品;关爱自己、关心家人成为消费的热点话题,在调研中回答所购年货品类与往年的异同时,33.2%的用户表示今年会侧重适老、健康为主的商品。一方面与当下个人及家庭健康管理的趋势相契合,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孝敬长辈的消费趋势。
与回归传统、关爱家人相对应的是手机、数码、潮玩等,以及珠宝、首饰、奢侈品等,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用户更加看重年货的实用性和性价比;值得注意的是有14.9%的受访者表示愿意购买老家升级、改造装备,如扫地机器人等产品,这一方面反映出人们对于老家升级改造、孝敬父母长辈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体现出相比于单纯买买买,人们可能更加看重父母的生活体验和精神上的陪伴与满足。
综合多个电商平台数据可看出,南北方人士的年货偏好有着明显差异。北方人“念旧”,六成的北方人选择复购以前的年货商品,而南方人爱“尝新”,超70%的商品都是南方人首次购买。另有60%的人群喜欢分享年货购买经验,分享购物车。
从人群消费趋势来看,90后、00后是消费的主力军,也是“能花会省”的一代,他们总能用最少的钱,买到最多的年货。据报告数据显示,同样的钱,00后和90后平均每人买6件,性价比成为年货搜索高频关键词,搜索量超3000万次。
此外,春节背后的传统文化,在年货节期间不断散发生机与活力。日前,有25家博物馆参与到了抖音电商首届“文创年货节·博物馆里过新年”活动,带动储存了千年历史的博物馆,携精美的国潮文创,“火”到了新春市场。
甘肃省博物馆的罐语千年热水袋、河南博物院的伏羲女娲棒棒糖、故宫博物院的兔年春联礼包、江西省博物馆的天工之物明信片和苏州博物馆的手植文藤走进了更多消费者的视野,为新年增添了一份厚重的历史底蕴。
随着农历兔年春节的临近,今年“兔元素”年货备受大众青睐。诸如可爱兔背带红包、春节走马灯立体投影灯笼、兔年大吉一次性迎春纸杯、立体加厚兔年生肖对联等商品,将兔子形象与中国风元素巧妙结合,销售额大增。
行
回家过年或出去浪
机票订单同比增200%
今年春节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回家过年”和“出去浪”!
京东一项消费调研显示,今年有近七成的受访者首选回家过年,还有相当比例受访者计划旅行过年。
今年过年期间南方城市会更加热闹,三亚和云南预计在临近过年会出现多次客运高峰,尤其是空中交通。年货节启动以来机票销售同比增长两倍,北京至东三省、上海至成都、深圳至武汉是热门返乡线路。
除了元旦期间出行的机票,更是有大量大年初一及初七的机票订单产生。机票销售占比最高的目的地城市前五分别为成都、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果然是唯大熊猫与火锅不可辜负。
除了返乡,旅行也是今年春节的一个特色,而且并不是年轻人的专属。调查显示,70后更愿意在过年期间旅行,享受外面的风景。00后、80后才是恋家的那一批人,过年的时候和家人一起享受团聚时光。
数据显示,今年出游需求远远大于往年,而且目的地比较集中,有些热门景点城市可能会再现人山人海的盛况。三亚、丽江、厦门、大理、海口是搜索增速最快的Top5目的地城市,而三亚无疑是最炙手可热的目的地。
25岁以下的年轻人特别偏爱去温暖浪漫的海边。北京、四川、广东、河北、上海是前往三亚最多的省(直辖市),而哈尔滨、成都、沈阳、深圳和郑州是最偏爱去三亚旅游过年的城市,前五名中东北就占了两位。
文/本报记者 陈斯
国家药监局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16日消息,2022年年初以来,国家药监局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现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一、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从事药品生产活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经查,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未按照规程生产、检查、检验、复核等行为,且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六项规定。2022年8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以及《辽宁省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分别处以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氧气是人体进行新陈代谢的关键物质,医用氧在临床上主要用于缺氧的病人吸氧,尤其是在急救状态下,高纯氧可以用来挽救患者生命。我国对医用氧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贮存、放行有严格要求。本案中,企业关键人员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企业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对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带来潜在隐患。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双罚制”要求,在对企业依法查处的同时,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压实相关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二、魏某涛非法收购药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联合检查,发现魏某涛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现金交易、当场结算的形式在丰台区周边从个人处收购尿毒清颗粒、阿卡波糖片等药品。魏某涛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22年8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北京市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以及《北京市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我国对药品经营活动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且禁止非法收购药品。本案中,不法分子利用收购的医保药品与正常销售药品间的差价,拟从中获得高额利润,不仅严重扰乱了药品经营秩序,而且非法收购的药品脱离正规管理,药品储存条件无法保障,相关药品再流通到患者手中,对公众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对有效遏制相关违法活动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有利于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销售假药案
【案情简介】2021年,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曲阜市辖区内的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进行检查并抽样检验,发现该店销售的标称为“特效筋骨痛”“痛除根”等药品中含有双氯芬酸钠等成份,认定为假药。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曲阜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2年6月,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决该店负责人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2年10月,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等规定,对该店处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该店负责人处以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坚决防范杜绝假劣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损害。本案当事人销售假药,社会危害极大。司法机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许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禁业的行政处罚,体现了坚决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决心。本案系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行刑联动的典型案例,体现了行政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信息互通、密切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体现了行刑衔接的高效执法合力,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安司法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借鉴意义。
四、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履行注册代理人义务案
【案情简介】根据国家药监局交办的案件线索,2022年6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未履行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代理人义务的有关情况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作为医疗器械的进口注册代理人,在协助注册人向国家药监局办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过程中,未履行告知注册人需补充提交生产地址变更的ISO证书、产品标签和真实性声明等文件的公证函的义务,当事人的注册专员尹某某擅自通过图片编辑软件伪造虚假公证函提交国家药监局作为注册补正材料。2021年11月,当事人已协助注册人申请撤回涉案医疗器械注册申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规定。2022年8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责任人尹某某处以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境外申请人应当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医疗器械注册事项。代理人应当依法协助注册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协助境外注册人落实相应法律责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造假行为,本案为成功查处的首起涉及医疗器械代理人的医疗器械注册资料造假案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罚款、责任人员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形成强有力震慑,有利于规范医疗器械注册行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五、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脊柱侧弯矫形器,涉案货值金额26.4万元,违法所得26.4万元。当事人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022年8月3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6.4万元,罚款1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康复治疗成为医疗领域新的增长点。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多发高发,其治疗过程、所使用医疗器械的合法性也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期间深入了解脊柱侧弯的成因、诊断要点、治疗方法、影像学特征,并利用技术方法从PACS系统中提取患者的放射影像电子数据,找准案件办理的突破方向,从而揭开医疗康复领域无证生产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并侵害患者权益的潜规则。该案的办理彰显了药品监管部门针对新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突破和攻坚克难的决心,维护了医疗器械生产、使用秩序,有力保障了公众用械安全。
六、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6月,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协查线索,对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经营未经注册的进口眼内照明探头等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的超乳波切一体机,涉案货值金额20988.73元。当事人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2年9月,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证的医疗器械104件、罚款358819.68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目前,眼科手术技术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激烈,部分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为获得竞争优势,擅自将尚未注册的医疗器械(大多数为耗材配件)投入市场使用,造成无证经营、使用医疗器械情况出现。本案的查处,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明白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七、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分析研判掌握的案件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对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并抽检部分化妆品。经查,该公司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生产的婴贝萱婴肤霜、婴康益生元身体乳,被检出含有化妆品禁用原料氯倍他索丙酸酯、卤倍他索丙酸酯、赛庚啶,货值金额为212667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同时,鉴于涉案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违法行为情节严重,2022年10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作出吊销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化妆品产品备案、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和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生产负责人莫某某作出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儿童化妆品或者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属于《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对此类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重从严处罚。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动出击深挖案源线索,畅通涉案产品检验绿色通道,深化案件行刑衔接,联合公安机关有力打击了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涉案企业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产品备案等处罚,给予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终身禁业处罚,并首次给予涉案企业生产负责人终身禁业的顶格处罚,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体现了监管部门坚决守护儿童用妆安全的坚定决心。
八、“5·7”江苏扬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9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以假冒商标罪等罪名判处张某某等8名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的犯罪分子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加处罚金。此案的发现源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扬州检查分局在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摸排的违法线索。扬州检查分局发现上述假冒化妆品违法线索后,立即与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成立联合专案组,坚持追根溯源、循线深挖,最终捣毁假冒化妆品生产窝点1处、胶管供货商2家,抓获张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自2020年3月张某某等人购买膏体、仿制包材、商标及防伪标识等组件,自行加工、组装生产假冒化妆品,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典型意义】近年来,不法分子瞄准品牌化妆品进行制假售假,凭借他人优质品牌效应谋取非法利益。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在“打假保名牌”工作机制框架下,由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权利人企业共同发力,将制假售假链条一网打尽,切实保护公众用妆安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九、“6·12”福建漳州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9月,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收到多起投诉举报,反映注册地址在漳州市诏安县的多家淘宝网店销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经综合研判,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漳州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侦办案件。2022年6月,联合专案组派出执法人员100余人,分赴广东深圳、辽宁大连、河北邯郸及福建漳州等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捣毁化妆品售假窝点6处,现场抓获涉案人员73人,查扣大量假冒化妆品。截至目前,诏安县人民检察院已对本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3人,另有21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意义】近几年来,随着对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化妆品制假窝点进一步向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偏远地区转移。本案中,不法分子形成团伙作案,分散在福建、广东等地的农村等偏远地区分工作案,且反侦查意识很强,在多个电商平台开设多家网店,跨省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细致排查违法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摸清了全案违法行为脉络,最终成功打掉黑窝点,维护了公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