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爷爷”与“小使者”,习近平如何与“未来”对话未来******
(近观中国·外交篇)“酷爷爷”与“小使者”,习近平如何与“未来”对话未来
中新社北京9月29日电 题:“酷爷爷”与“小使者”,习近平如何与“未来”对话未来
作者 钟三屏
在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紧凑的外访行程中,常常有与当地青少年互动的环节。即便在国内繁忙的日常工作中,习近平也多有与外国中小学生的尺素往来。
在这些互动中,“人民友好的传承者”“东西文明互鉴的促进者”是习近平对各国青少年的深切期待,他与这些“未来”的对话,既有青春的关键词,也有放眼世界的未来。
——友谊的未来
在美国犹他州卡斯卡德小学生沃娜亚的眼中,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是个“很酷”的爷爷。
卡斯卡德小学是犹他州最早开展中文沉浸式项目的学校之一。2020年春节前夕,50名四年级小学生用中文给习近平写就新春贺卡寄往中国。
很快,他们便收到了回信。“习爷爷说我们可以做友谊小使者,可以帮助中国和美国做更好的朋友!”
- 资料图。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众所周知,习近平是个“球迷”。2014年对德首次国事访问,在柏林奥林匹亚体育场的草坪上,他与共同训练的中德两国少年足球队员对话:希望你们这一代出现球星!2017年7月,在同一个体育场,他鼓励参加中德青少年足球友谊赛的小球员“成为好朋友、好伙伴”。
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德足球合作近年不断深入,在结出硕果的同时,也成为传播文化和友谊、促进民心相通的桥梁。
在比利时大熊猫园给孩子们送毛绒玩具,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同合唱团学生聊他小时候唱过的中国歌曲,在冰场中圈为中俄青少年冰球友谊赛开球……这些融元首外交与民间外交为一体的温情瞬间,让友谊的种子厚植,“人民友好的传承者”“东西文明互鉴的促进者”正在成长。
——人类的未来
天下大同、协和万邦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对人类社会的美好憧憬。习近平在2022年夏天与马耳他圣玛格丽特中学“中国角”师生的通信中说,“我们生活的世界历史和现实交织、希望和挑战并存,人类命运休戚与共,唯有守望相助、合作共赢才能让人类共享发展成果。”
为破解全球发展难题、应对国际安全挑战,习近平先后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中国正在以实际行动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此同时,习近平也用他的方式帮助世界各国青少年更好地理解这些宏大命题。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欢迎你们有机会来到中国,参观世界上最大的风电站和太阳能电站、面积最广阔的人工林和风光秀丽的国家公园”。2022年4月,在复信英国弗朗西斯·霍兰德学校小学生时,习近平同这些关注气候变化的“绿色小使者”分享中国的环保故事。
- 资料图:塞罕坝林场。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阳光的未来
孩子是世界的未来,需要小心呵护,让他们沐浴在幸福安宁的阳光里。
2019年5月15日,习近平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说,“亚洲一些民众特别是妇女儿童正忍受着贫困、饥饿、疾病的折磨,这样的局面必须改变”。
在此前不久,他刚给老挝中老友好农冰村小学全体师生回信。“从你们的来信中得知,‘一带一路’建设给你们的学校和家乡、学习和生活带来了许多积极变化。实现沿线国家共同发展,让民众过上好日子是我提出‘一带一路’倡议的初心。”
“欢迎你们早日乘上中老铁路列车来到北京”,是这封信的结语。2021年12月3日,连接昆明和万象的中老铁路全线开通运营,农冰村小学的学生也坐上了从万象始发的“澜沧号”动车组列车。
中华文化素来秉承“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在联合国的讲台,习近平多次呼吁让全世界的儿童都能沐浴在幸福安宁的阳光里。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叠加全球疫情,世界并不太平。“此时此刻,世界上很多孩子正生活在战乱的惊恐之中。我们必须作出努力,让战争远离人类,让全世界的孩子们都在和平的阳光下幸福成长。”习近平2014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至今依然在回响,人类比以往更需要携手前行,共克时艰。
若行而不辍,则未来可期。(完)(图片素材来源:新华社、中新社、中新网)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