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中非发展合作的新篇章******
作者:宋微(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在刚刚过去的2022年,尽管世界充满了冲突、混乱和极端不确定性,但中国与非洲之间互信持续加强,以实际行动夯实命运共同体。展望2023年,非洲的发展依然面临诸多挑战,中国将立足于中非传统友谊,创新发展合作模式,精准对接非洲发展诉求,为非洲大陆的复兴注入强劲动力。
在“正确义利观”引领下,持续夯实中非合作的政治基础。中国始终是非洲发展的坚定支持者。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非洲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面对相继诞生的非洲国家,英、法等原宗主国在被迫承认的同时,试图通过对外援助继续维持既得利益,美、苏两国也加紧渗透和争夺。为此,这些新独立的非洲国家向中国投来求援的目光。当时的中国尽管自身也面临发展困难,仍选择了无私支持非洲。1963年12月14日至1964年2月29日,周恩来总理应邀访问亚非14国时,首次提出了《中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八项原则》,至今仍是指导中国对外援助的根本原则,特别是“不附带任何条件”至今仍然是中国外交的原则,受到非洲国家的广泛肯定,为中非友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就任国家元首后首访非洲,提出了“真实亲诚”的正确义利观,赢得了非洲国家的广泛赞誉,中非关系逐渐升级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未来,中国将在正确义利观的指导下,继续尊重和对接非洲国家的发展诉求,进一步夯实中非政治互信和合作根基。
全面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助推非洲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当前大多数非洲国家经济结构单一,对外依赖程度高,疫情引发的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中断加剧了非洲经济的脆弱性,并引发了非洲近25年来的首次经济衰退。根据世界银行预测,尽管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经济增长率有所上升,但2023年年均增长率仍无法达到2000年至2019年间增幅的平均值。同时,2022年11月15日,联合国宣布世界人口总量达到80亿,其中非洲大陆成为世界青年人口的主要新增地,而叠加疫情的极端贫困和粮食紧缺,导致非洲的潜在社会风险问题更加突出。根据联合国对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中期审议,非洲多项指标陷入停滞或倒退,失业率和贫困率上升,脆弱人群总数增加。对此,中国将全力落实“以人为本”的全球发展倡议,积极对接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非盟《2063年议程》以及非洲各国发展战略,以帮助非洲培育内生增长能力为重点,创新发展合作理念和方式,加大力度推动非洲的减贫与发展进程。
推动中非治国理政经验交流,支持非洲增强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近年来,推动治国理政经验交流是中非合作的重点和亮点。习近平主席指出,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模式,各方应该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和发展模式多样化。中国将继续坚定支持非洲国家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加强同非洲国家在治国理政方面的经验交流,从各自的古老文明和发展实践中汲取智慧,促进中非共同发展繁荣。中国在中非合作论坛框架下大力支持非洲领导人、青年领袖来华进行实地考察和经验交流,主动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方案和经验,大力帮助非洲提升治理能力。对于非洲国家提升国际事务话语权的诉求,中国将继续大力支持非盟加入G20等全球治理组织和平台,鼓励非洲为维护自身利益以及针对全球公共事务发出更多的声音。
积极履行全球安全倡议,为非洲的和平与安全发挥建设性作用。俄乌冲突导致非洲的粮食安全状况恶化。俄乌两国在全球粮食生产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非洲从俄乌两国进口了价值51亿美元的小麦,占非洲小麦进口总额近45%。俄乌冲突造成国际粮食危机,加上2022年非洲之角区域遭遇了史无前例的旱灾,农作物产量断崖式锐减,非洲粮食供应持续受到阻碍。当前,南部非洲地区的农产品价格不断飙升,近80%的小麦及其产品需要依赖进口。随着全球和区域价格向非洲当地市场传导,粮食危机极有可能导致一些地区发生社会动荡。与此同时,非洲的安全形势也在进一步恶化,不仅萨赫勒地区的恐怖主义暴力正在使成千上万的无辜平民遭受苦难,而且西非法语地区也政变不断。基于此,中国将认真履行责任,积极参与联合国在非洲开展的维和行动,注重以发展缔造和平,以中非农业合作为先导,维护非洲粮食安全与地区安全。
推动数字转型与一体化发展,为非洲疫后经济复苏与增长注入动力。当前,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全球竞争格局,数字化转型成为创新性、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的驱动力。特别是新冠疫情暴发后,数字化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各国恢复运转的主要因素,并成为维持贸易经济、社会服务的重要手段。然而,相比于世界其他地区,非洲存在着巨大的数字鸿沟。例如,数字化准备方面的差距和对数字化转型的融资支持不足,使许多非洲国家仍处于全球数字经济的边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数据显示,非洲目前仅有17.8%的人口可以上网,而到2030年要保障其余非洲人口能够使用互联网,则至少需要100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与此同时,非洲的区域一体化面临挑战。由于防控新冠疫情的需要,非洲大陆自贸区有40多个国家宣布关闭边境,导致自由化和便利化进程受阻。为此,中国将加大力度支持非洲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有步骤地推动中非自贸区建设,助力非洲的数字转型和经济一体化进程。
拓展“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努力化解非洲“选边站”的风险和担忧。随着美国对华政策的转变和对华战略竞争的加剧,美国将中国在非洲地区的活动视作对其国家安全与利益的威胁,甚至打出了在非洲“新冷战”的口号。早在特朗普政府时期宣布的“非洲战略”就明确提出,美国在非洲的所有投入都要以增进美国利益为前提,美国要与中国“争夺非洲”,并不断炮制中国对非“资源掠夺论”“投资威胁论”“新威权主义论”等,试图拉拢非洲国家孤立中国。在拜登政府时期,美国继续加强与非洲国家的互动,2022年8月公布的《美国对非战略》首次强调非洲投票权对美国的重要性。在不久前落幕的美非峰会上,美国尽管在书面议程上聚焦非洲发展问题,但关于中国在非洲影响力与应对的话题却贯穿会议始终,给非洲国家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如何继续维护中非传统友谊又不被美国打压,考验着每一位非洲领导人的政治智慧。作为非洲最真心实意的发展支持者,中国将继续以非洲的发展诉求为出发点,构建开放、包容的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在尊重非洲意愿的前提下,与包括美国在内的发展合作伙伴探讨三方发展合作项目,化解非洲的政治压力,共同支持非洲的发展。
中国将继续夯实中非互信的根基,全面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积极构建中非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助力非洲发展,为中非发展合作书写更加壮丽的篇章。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12版)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